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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中小学校“五项管理”督导方案
发布日期:2021-05-31    作者:白鹤小学

青浦区中小学校五项管理督导方案

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以下简称五项管理),关系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是深入推进立德树人的重大举措。为确保五项管理相关政策规定落实落地,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本市责任督学开展五项管理”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本区中小学责任督学开展五项管理督导工作。本次督导采用全覆盖督导方式,结合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具体方案如下:

一、督导对象

本区所有中小学校(包括公办学校、民办学校)。

二、督导时间

20215月至12月。

三、督导内容

围绕五项管理,聚焦相关因素开展督导,了解学校及学校周边在五项管理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紧盯不落实、乱作为,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督导工作要重点聚焦《中小学生五项管理督导工作方案》中的国家底线要求。

手机管理方面 重点督是否对学生带手机入校园进行管理,是否建立学生手机校园内统一保管制度,是否对用手机布置或完成作业行为进行管控,是否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教育引导等情况。

睡眠管理方面 重点督落实中小学上午上课时间规定,建立学生按时就寝制度,管控校外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加强网课平台和网络游戏监管,开展学生睡眠监测等情况。

读物管理方面 重点督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校园推荐图书质量把关,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管控,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等情况。

作业管理方面 重点督严控书面作业量、教师指导学生作业、批改学生作业等情况。

体质管理方面 重点督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及每天锻炼1小时制度、学生近视眼防控、落实体质健康测试制度等情况。

四、督导方式

坚持客观、真实的督导原则,通过校园巡视、查阅资料、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督导。

1.听取汇报。通过听取学校汇报,了解各学校“五项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举措、取得的成效和存在困难。

2.实地查看。检查学校在五项管理工作方面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推门听课;作业批改、体育课开展、大课间活动、图书借阅等。

3.查阅资料。查阅学校五项管理相关工作资料,查看课表、作息时间表,查阅学校五项管理相关制度文本,查阅过程性记录档案,查阅相关家校互动的过程性资料等。

4.访谈座谈。通过对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开展座谈、随机访谈,深入了解学校在五项管理工作方面的具体措施、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

5.问卷调查。结合问卷调查开展督导,督导过程中,建议对照督导要点针对性地对教师、三年级以上学生、家长开展问卷调查。

五、工作安排

1.督导准备。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督导方案,确定督导指标。对责任督学和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联络员开展督前培训,学习相关文件汇编,领会五项管理精神,明确工作要求。

时间节点:526日之前。

2.督导实施。

①学校自查。学校围绕五项管理实地督查要点开展自查,梳理学校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形成自评报告。

时间节点:530日之前。

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责任督学到校实地督导,结果由责任督学通过上海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化工作平台上报,并形成责任区五项管理督查报告,提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时间节点:615日之前。

③督促整改。督促学校按照自查和实地督导互查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不断完善制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立行立改。对整改不落实的,及时进行通报、约谈;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时间节点:915日之前。

④每月督导。责任督学对照五项管理通知及《“五项管理”实地督查要点》有关要求,每一个月到校督导一次,结果由责任督学通过上海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化工作平台上报。1020日前,责任督学完成7月至10月“五项管理责任区督查报告,提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时间节点:1220日(责任区督查报告于1020日前提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3.区内汇总。区教育督导室对各校督导结果进行汇总统计,根据督导内容完成相应的区级督导报告。督导报告基于区内各校各指标达成情况进行分析,对达成度高的指标,总结有效举措、成功经验,对达成度低的指标,分析主要原因及后续改进措施。

时间节点:第一次620日之前,第二次1020之前。

六、结果运用

督导结果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作为对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青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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