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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鹤小学无烟学校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1-09-01    作者:白鹤小学

一、白鹤小学室内和校园内全面禁止吸烟或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室内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

二、所有教职工应当树立从我做起的意识,争当控烟表率,自觉做到不在禁烟区域、不在学生面前吸烟或敬烟。

三、在校门口、教学楼门口、班级内、会议室、图书馆、食堂、卫生间、走廊、楼梯、电梯等重点区域张贴或摆放醒目的禁烟标识。

四、校园范围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以及发布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

五、各教研室(组)、各部门不得接受烟草赞助。

六、鼓励和帮助吸烟教职工或学生戒烟,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的教职工或学生给予表扬。

七、凡校外人员在学校内吸烟的,校内人员有义务阻止。

八、每位教职工都应积极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对吸烟者耐心劝阻。

九、各年级设立控烟监督员,负责本年级和班级控烟工作。

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进行控烟工作巡查或抽查,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并通报结果。

本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白鹤小学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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