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家长书(免费午餐)
发布日期:2015-03-19
作者:
为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的通知,在校所有上海市户籍学生,凡符合以下六种情况的,家长都可以申请:
(1)学生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
(2)学生本人为本市非农业户口,父母一方为本市或外省市农业户口。
(3)学生本人为本市非农业户口,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监护人为本市或外省市农业户口。
(4)学生本人为本市非农业户口,父母离异的,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或外省市农业户口。
(5)学生本人为本市非农业户口,父母离异再婚的,监护人为本市或外省市农业户口。
(6)学生家庭情况为城市低保、特困家庭。(有助学券)
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材料:
1.请如实填写好申请表
2.同时复印好户口本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或监护人页、学生页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疑问请咨询班主任)
3.上交申报表的同时带好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随申请表一起交学校。
二、申请时间安排:每学期开学初符合条件的,家长都可申请。具体时间根据上级安排。(一般在开学的第一个月月末前)。
三、申请步骤:家长将材料交班主任初审,再由学校评审小组审核,交校产管理中心审定,所有经审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在校门口公示5天,享受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四、申请享受免费午餐的学生,一经通过,往后无需重复申请。(转学或升学后须重新申请)。
五、下发对象:所有上海市户籍学生
1.符合条件的未申请学生填写申请表。(另发申请表格)
2.凡不申请的家长:请在( )内打√选择原因并填写学生家长姓名。
(1)不想申请( )
(2)不符合条件( )
(3)已经申请( )
年级 班 学生姓名 家长签名
上海市青浦区白鹤小学
2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