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小学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理论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1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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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目的
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习内容
党章和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以及《白鹤镇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等。
三、学习形式
支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的理论学习,并根据《白鹤镇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学习计划。教育实践活动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以个人自学为主。在学习内容上,要注重学以致用,将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有机结合,使密切联系群众的能力不断提高。
四、学习时间
(一)每周进行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半天。由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彭林负责。
(二)个人自学。个人自学是教育实践活动理论学习的主要方式,个人自学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
五、学习管理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理论学习的责任部门,负责学习制度的制定、下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笔记本》,对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勤考核。做好学习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本和个人学习心得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六、相关要求
(一)集中学习。集中学习采取签到制,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向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请假。
(二)建立个人理论学习笔记。党员干部对学习内容,每学必记,在理论学习本上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字迹工整,通过学习,做到有所得、有所思、有所悟,并认真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
白鹤小学党的群众
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