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以及上海市教育大会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写好新时代青浦教育奋进之笔,为实现青浦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成高能级的“上海之门”和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青浦奠定坚实基础。现根据区教育大会的决策部署,结合青浦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就本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深化改革,明确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营造更加优越的从教环境,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建成一支师德高尚、数量适当、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具有国际视野、充满创新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2. 基本原则。
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全面深化青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需要做到以下五个坚持:
坚持正确方向。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健全党管人才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突出政治标准,严把政治方向,确保党牢牢掌握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权,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师德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穿教师队伍建设全过程,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坚持人才战略。坚持把教师队伍优先发展作为区域人才战略的重要内核,优先谋 划、优先保障、优先满足。加大教育人才激励力度,着力实施引进、培养、稳定、流动四项工程,营造良好的引才育才环境。加强教师培养交流合作,深化与长三角、对口支援地区的合作培养,加大国际交流力度,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和竞争力。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解放思想、攻坚克难,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以教师队伍建设推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作为突破口,建立让教师有获得感、满意度的政策保障体系,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
坚持精准施策。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实际,以及各学校不同情况,聚焦问题精准施策,明确重点改革任务的具体措施和行动策略,稳步推进实施。
3. 目标任务。
聚焦跨越发展,着眼打造全市中上水平的教师队伍,建立系统、科学、完备的教师专业发展体系,有效适应新时代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新需求。
到2025年,新提任40周岁以下校园级管理人才80名左右;新增特级校长、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15名,总量达到40名左右;引进名优校长、优秀高级教师、“双一流”大学优秀毕业生等专业教育人才60名;新培养区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教学能手及校骨干教师等优秀教育人才1600名。教师队伍规模、结构和质量基本适应教育现代化要求,初步建成一支理想信念坚定、师德师风高尚、专业水平高超、终身发展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到
2035年,教师专业水平、信息素养、国际视野、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达到全市中上水平,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尊师重教蔚然成风,优秀人才争相从教。
二、以德为先,全面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水平
4. 加强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书记、校长“一肩挑”工作。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定期开展党支部书记轮训。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健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加强党员教师日常管理监督,党员教师应佩戴党徽上岗。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引导党员教师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德,奉献社会,争做“四有”好教师的示范标杆。强化“双培养”机制,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业务骨干;重视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
5. 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健全区级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每年至少举办一期以校级正副职干部为对象的政治教育轮训班,持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能力。面向全体教师,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活动。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举办教师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各类文化活动。聚焦青年教师,加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育,开展青年教师与优秀教师、优秀学生“双结对”活动。深入开展“立德以为师,志行以树人”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倡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和人才培养全过程,倡导教师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根据市师德专业素养标准及核心指标体系对教师进行考核,在教师选聘、课题申报、职称评审、奖励表彰等方面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6. 提升教师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提升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纳入教师培训体系,充分发挥教师在课堂主渠道主阵地的主体育人作用,引导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把价值引领、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市大中小幼德育一体化以及学科德育指导意见、中小学学科德育教学指南,全面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大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教师开展学科德育情况,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方向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以及教师师德评价、绩效考核、职称评审、奖励表彰等的必要条件,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
7. 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贯彻执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落实市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规范、教师师德荣誉等级制度等。倡导教师义务为学生补缺补差,严禁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格落实《青浦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健全监督举报和督查检查机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坚决杜绝损害人民教师形象的行为。建立教师诚信档案,坚持制度约束与自我约束相结合,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维护课堂教学秩序。
三、固本强基,持续增强教师队伍专业能力
8. 深化教师培养培训机制。深化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优化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和教材,突出实践能力、信息素养和国际视野培养。规范实施教师资格证书和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双证”注册制度。深入开展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培养工作。落实名优教师培养领航计划、拔尖计划和种子计划,健全教师团队发展机制,完善跨学科、跨校、跨区域团队建设,引导教师和校长在解决教育改革实践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成长发展,实现人人有团队、团队有项目、项目有成果。提升市、区二级34所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与发展校、28所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校、9个特级校长工作室、17个特级(正高级)教师工作室、36个学科教师研修基地和67个种子计划教学团队的建设水平。培养优秀教师教育指导者,孵化和孕育更多优秀教师,建设科学合理的人才梯队。科学构建由区、校教师教育平台和中小学(幼儿园)等共同参与的在职教师全员培训体系,培训内容涵盖师德修养与职业境界、专业知识与实践教学技能、传统文化与社会科学发展等。坚持行动教育,健全教研训一体化发展机制,将教师的专业发展置于课程教学实践之中,倡导教师专业学习扎根于内在需求、扎根于鲜活经验、扎根于行动反思,深化教师在职学习的新范式。优化完善教师教育服务平台,构建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学习经验分享、学习结果互认的学习环境。建好区教师进修学院,使其成为集教学研究与实践、德育研究与实践、教师研修、教育科研、信息技术培训等功能的枢纽。加强市、区两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优化设点布局,彰显示范引领。加强初中“强校工程”校和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培养。
9. 强化班主任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持续推动班主任队伍专业化建设,将班主任培训纳入教师专业发展整体规划,举办班主任基本功比赛,优化班主任绩效工资管理,完善班主任职称评聘标准和办法,逐步建立市、区、校班主任工作室三级联动研修机制。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坚决落实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配备、准入、退出制度,配齐建强思政课专职教师队伍,建设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名师辈出的思政课教师队伍,统筹推进中小幼德育一体化体系建设。
10. 抓实中职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突出“双师型”教师个体成长和教学团队相结合建设,优化兼职教师队伍结构,积极探索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和院校深度融合的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对标市“职业教育教师能力标准”、新任专业教师入职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制度,专业教师每年必须赴行业企业学习实践,每5年有在行业企业学习实践一定时间的经历,并把学习实践情况与教师资格注册、职称晋升、评优评奖等挂钩。建立中职校教师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双向聘用制度,探索中职校聘用的行业企业高级技师享受高级讲师待遇。鼓励中职校设立名师工作室,聘请行业能工巧匠担任特聘教师。对中职校聘用“大国工匠”“上海工匠”以及“上海市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职务(职称)评聘制度。鼓励中职校教师参加行业职称评审。
11. 打造优质特殊教育师资队伍。根据市随班就读特教专职教师、专职巡回指导教师、专职康复教师、新疆民族教育教师队伍等特殊岗位标准与职责,规范对特教师资队伍的管理。举办岗位培训班、专题培训班,开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岗位培训和各种专题培训,加强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养。
12. 促进民办学校教师和终身教育教师专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民办学校教师培养机制,深入推进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特色校、优质园校(园)长培训,校本课程核心团队培养等工作,依托区示范性培训项目建强民办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引导民办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形成分层分级的校本研修机制,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科研水平。鼓励参与市“民智计划”等民办教育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培养一批民办教育专业研究人员、学校管理专业人员。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确保人员数量和专业能力满足办学需求。民办学校要在学费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教师培训。建立适应终身教育发展要求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推进终身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强化教师队伍培训及基地建设。
13. 提升教师信息化综合素养和应用能力。深入推进中小幼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养教师运用信息技术进行专业发展、教学创新和学生学习指导的意识和人技协同能力,提升信息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着力提升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和教育治理能力,构建数字时代人才培养和教育服务新模式。完善中小幼教师数据统一管理系统,规范数据采集和使用。创设教师个人网络空间,建设教师专业成长和业务发展数字档案系统。激励教师创造资源、使用资源和更新资源,鼓励教师通过网络为学习者提供支持服务,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变革,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14. 开展教师教育交流合作。扎实开展教师教育领域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推进受援教师、援建教师及两地共同发展。推进长三角地区师范院校优秀毕业生招聘工作,加强长三角地区校长和教师队伍交流培养培训。建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师资培训中心(区师资储备中心),加强交流互动,加大师资培养力度。积极开展教师教育国际合作交流,落实市“中小幼教师国(境)外研学机制”、友好城市及姐妹学校教师间交流机制、与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合作开展伙伴研修活动。根据市外籍教师聘任标准,规范用人单位对外籍人员的管理。每年引进国际化视野培训课程,选派一定数量优秀外语教师到国(境)外浸润式进修。每年选派3名左右工作业绩突出的中青年校园长赴国(境)外短期研修和教育考察交流,借鉴国际先进的教育理念。
15. 加快校(园)长和学校管理人才队伍培养。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面向全体中小学校长,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打造高品质学校。支持校长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结合各学校办学规模、编制配备、领导职数配置、教学任务等因素,进一步优化学校领导配备,规范领导职数管理。发挥集团化办学优势,统筹集团内各校间领导职数。完善教育人才遴选机制,每两年开展一批次教育管理人才培养人选遴选,形成100名左右的正职后备干部和200名左右的副职后备干部库。开展集中培训、特级校长带教、挂职锻炼等方式有序培养教育管理干部,提升教育管理核心能力,构建梯次合理、衔接有序、选配科学的教育管理人才队伍。
四、适应形势,着力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16. 深化教师招录改革。精准制定教师招聘计划,加大优秀教师资源的引进力度。通过深化招培聘改革,试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探索建立兼职教师管理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和专业人才加入基础教育教师队伍。鼓励其他行业有特长的专技人才到中小学兼职,有效缓解师资短缺或流动不畅的问题。新进高中专任教师一般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17. 把握标准,优化教师编制配备。按照各学段师资配备标准,合理确定学校编制配备、合理确定专任教师占比,盘活事业编制存量,向教师队伍倾斜,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加大师资统筹力度。坚持总量调控与统筹使用相结合,建立区级调配及配置预警机制,动态调整教师岗位结构。加强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满足教育快速发展需求。试点实施区管校聘机制,对部分学段、学校的富余师资进行统筹聘用。试点学区内走教制度,并给予相应补贴。引导民办学校配足配齐教师,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称评定、教龄和工龄计算、奖励表彰、科研立项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
18. 完善校长和教师专业发展机制。落实市深化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优化等要求,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实施柔性流动政策,促进青浦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每年引导百名骨干教师从城区学校、优质学校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学科较强学校向较弱学校、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实验校进行流动;优化集团内学校流动。实施流动的骨干教师中级高级岗位职称评聘、岗位晋升实行系统内统筹调剂、低评高聘、高评低聘等机制,在部分学校中试点中级职称校内自主评议机制。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
五、多元并举,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19. 健全教师工资收入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市教育行业薪酬制度,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规定落到实处。设立国家级及各类社会人员考试专项资金、农村学校稳定资金、特殊项目资金通道。依据教育部“民教厅〔2010〕10号”文件精神,加强新疆内高班建设,落实好人员经费。加大统筹力度,使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高中教育的教师绩效工资水平维持科学合理的比例,绩效工资分配向一线教师、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强化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主体责任,完善学校内部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发挥绩效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校长收入分配办法。保障保育员队伍建设,提高编外用工人员待遇。引导民办学校建立教师收入与办学效益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提高人员经费在办学支出中的比例。落实个人、学校、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
20. 落实青浦教育人才计划。统筹人才规划,加强教育人才引进、培养、发展战略研究。积极引进在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等方面在全国及省市级层面有影响的高端人才,提升青浦教育专业高度。结合青浦远郊特点,在高端人才引进过程中创建优于其它区的人才招聘政策,在进户政策、配偶就业、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凸显我区教育人才政策优势。加大名优教师培养力度,明确名优教师履职细则,强化名优教师履职管理,深入推进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二三四五”策略(见注解),实施“领航、拔尖、种子”三大计划,通过特级(正高)教师、特级校长工作室、学科研修基地、领军后备人才等项目,逐步培养在上海乃至全国有影响力与知名度的教育家型教师。加大乡村教师支持力度,完善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的配套政策。加大人才公寓对教师的倾斜力度。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打造乐为、善为、敢为、有为的教育人才队伍。
21. 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因地制宜开展教师奖励表彰宣传活动,加大“我心中的楷模”专栏展示容量,对标市教育功臣、教书育人楷模、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四有”好教师等评优评先,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关注教师身心健康,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维护师道尊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让教师执着于教书育人,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
22. 打造静心安心的育人生态。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建立各类检查、验收、调查及专题教育活动进校归口管理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到学校开展有关活动,营造教师静心从教、安心育人的教育生态。
六、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23. 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党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区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1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找准教师队伍建设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加强统筹协调,解决广大教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教育部门要坚决落实教育系统干部、教师队伍建设主体责任。
24. 强化经费保障。政府要优先保障教育经费投入。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确保教师待遇稳定增长,保障教师专业发展所需的经费投入。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出资奖教。健全教育经费投入、监管审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25. 强化督导评估。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对各校办学水平评估和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把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取得实效。
注解: 教师队伍建设“一二三四五”策略:一个目标——乐为善为敢为有为;两组方案——名优教师评选+名优教师培养两组“1+3”方案;三级联动——市、区、校三级联动培训机制;四大工程——引进、培养、稳定、流动;五个层级——名优后备骨干、教学能手、示范教师、学科带头人、高端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