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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1    作者:白鹤小学

关于2018年度“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学校:

为推进绿色发展,促进学校生态环境建设,对师生进行生态教育,提高师生的环保意识,培育良好的环境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区教育局、区环保局将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的工作。现把2018年度创建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区内中小学校(已授予青浦区“绿色学校”称号的学校名单,见附件1

二、评选标准

以《青浦区绿色学校评价指标与标准(中小学)》(见附件2)为依据

三、评选办法

1.对已取得“绿色学校”称号的单位不再申报。增补申报学校组成自评工作小组,对照《青浦区绿色学校评价指标与标准(中小学)》(见附件2)做好创建工作,并填写好青浦区“绿色学校”创建申报表 (见附件3)。

2.在各学校自查自评工作的基础之上,区教育局、区环保局将联合组成评估检查小组,根据《青浦区绿色学校评价指标与标准(中小学)》(见附件2)对各申报学校开展区级评审,区级评审将采取集中交流互评答辩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评估结束后,根据评选结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区教育局、区环保局授予青浦区“绿色学校”称号,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评选时间:

1.学校自查材料上交截止: 2018511

2.区级评选:2018518日 (具体通知另发)

五、评选要求:

1.各区绿色学校创建单位,应充分重视此次评选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好有关人员认真做好创建和申报工作。

2.请各绿色学校创建单位,认真填写申报表格(一式二份),连同创建总结于511日之前上交至青少年活动中心(城中北路394号)。

青浦区教育局

青浦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4

 

附件2        青浦区绿色学校评价指标与标准(中小学)

项目标准

评价指标

自评分

评委分

一级

二级

分值

 

20

成立绿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

5

由校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后勤、教师和学生代表等组成,有分工和职责

 

 

有创建计划

5

有近期规划和学年落实计划,规划符合绿色学校管理体系要求

 

 

有专用经费

5

对创建与环境教育等有经费保证,教学资料建设有成效

 

 

有档案材料

5

有有关方面的书面计划、总结等,有有关会议记录和工作检查记录,有各项相关成果记录

 

 

.

25

教育方案

5

有《青浦区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教育课程》方案

 

 

专题教育

5

学校利用区级生态环保课程开设有关的专题教育,全体学生均受环境专题教育

 

 

基础型课

5

各学科均注意渗透生态环保等教育,主渠道学科有渗透教育的计划、教案、及有关的资料结累

 

 

拓展型课程

5

开设有关保护环境的学校课程,有教材和教案,有75%以上学生参加

 

 

研究(探究)课程

5

有环境类学生社团、活动内容落实;学生环境研究课题占一定比例;组织学生开展综合性社会环境考察等实践活动

 

 

绿

15

主题活动

5

围绕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每学期举办讲座、组织参观等活动,参与者多,有多次全校性的绿色宣传教育活动

 

 

环保宣传

5

每学期初绿色主题校报2-3期,有一定量班报响应,有绿色主题广播和网站

 

 

社区活动

5

组织教师参加市、区、街道、镇的环保宣传活动;自觉向居民宣传环保知识;监督社区污染并有一定效果

 

 

15

校园绿化

5

学校可绿化地均得到绿化,学生参护绿率达100%

 

 

环境整洁

5

校园整洁,教室整洁,食堂卫生达标,厕所干净无臭味,卫生无死角;垃圾分类处理

 

 

污染控制

5

对学校自身产生的污染源能有效控制,学生能参加校内有关环境监测

 

 

15

环境保护意识

5

校级领导都明确绿色学校有关要求,主动宣传;教师有一定的论文、经验;学生解答有关问卷效果好

 

 

有关获奖成果

5

积极参加市、区有关环境类竞赛,获团体前五名或个人前三名

 

 

环保行为

5

学校保护环境、爱护资源、节能、节约用水蔚然成风;学校符合“无烟学校”条件;

 

 

加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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