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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增强未成年人守法意识
发布日期:2020-11-30    作者:白鹤小学

标签: 法治教育 教育 青少年法治教育 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学校法治教育    分类: 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对未成年人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爱护,同时也是未成年人所具有的特性所决定的。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是由未成年入这一特殊社会群体的基本生理和心理特性决定的;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维护我国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尊严,以及促进社会稳定的需要;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前进和发展的长远需要。因此,基于未成年人所处的历史地位并保障其所担负的历史使命的实现,就必须对未成年入这一特殊群体给予特别保护。

在未成年人成长中,保护和教育始终是分不开的。现实中,未到处罚年龄却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所谓“熊孩子”,倘若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干预,就容易一错再错,甚至走上犯罪道路。不能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变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加强教育矫治措施上下功夫,既要防微杜渐遏制住苗头性问题,也要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给与应有惩处。

法治教育增强未成年人守法意识

无论哪个国家、哪个年代,如何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都是一道颇有难度的考题。法律制度的修订完善或许只是迈出了第一步,未来离不开卓有成效的贯彻执行,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惟其如此,才能把未成年人保护的网络织得更紧密一些,把法治的基石筑得更牢固一点。

强化学校法治教育主战场作用,增强青少年守法意识。积极强化法律、交通、禁毒、消防、环保、安全生产等知识教育,多层次、全方位为校园安全织就安全网,同时通过法治专题讲座、宣传栏等形式搭建学校教育平台,使广大中小学生树立守法意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有效提高广大师生的法治观念。 多形式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提升未成年人普法实效。

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整合社会资源,在乡镇(街道)、社区、村、组闲散青少年较为集中的地方,组织各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活动,以社会闲散青少年为重点,开展法律咨询和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讲座,切实解决青少年特别是社会闲散青少年的各种涉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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